基本户不动户销户

销户检查

  1. 四级人行(同时询问客户是否仍有未销的一般户)

  2. 09客户服务->10账户->04开销户->03非个人资料受理


后续流程

  1. 不动户启用(启用原因:销户)

  2. 出售《结算业务申请书》(银行卖给公司)

  3. 销户资料接受(BBOSCI0018_K)


不动户启用

X易路径:09客户服务->22查冻挂扣密->18内部止付->04暂封/解封

附件:
  1. 《解封申请》

  2. 开户许可证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》

  3. 法人身份证

  4. 经办人身份证

  5. 非法人《授权书》

因为拟销户,所以这里不动户启用不需要收《确认单》和《营业执照》。如果账户拟继续使用而不是拟销户,则还须收《确认单》和《营业执照》。

出售《结算业务申请书》

X易路径:搜索“凭证出售”

附件:
  1. 《XX银行结算凭证领购单》

  2. 开户许可证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》

  3. 法人身份证

  4. 经办人身份证

  5. 非法人《授权书》

销户资料接收

X易路径:09客户服务->10账户->04开销户->03非个人资料受理

附件
  1. 《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》(一式三联,柜员留存银行联人民银行联,客户留存客户联,三联均须打印验证码给营运主管盖章)

  2. 《结算业务申请书》(若弃款则为《销户同意弃款说明书》)

  3. 《凭证说明》(无未X回空白凭证)

  4. 开户许可证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》

  5. 《准予注销登记T知书》

  6. 《印鉴卡》客户联(或遗失声明)

  7. 《清税证明》

  8. 法人身份证(和手机号)

  9. 经办人身份证(和手机号)

  10. 非法人《授权书》

注意:基本户销户不能出现《营业执照》。因为公司已经工商注销,按理来说不应该有《营业执照》。如果客户还是带来了《营业执照》,也不要收,视同没有《营业执照》。

销户时资金转出

资金转出规则:一般户销户只能转给基本户,基本户销户只能转给法人个人账户。

  • 大多数的企业均选“报备类”,社会团体选“核准类”

  • 余额转出方式:4.转账(支付系统)

  • 转出凭证:299结算业务申请书

  • 选择“不收费”

基本户销户后续任务

  1. 查“人行备案”是否自动备案成功,若成功则无须理会,若不成功则需要人工备案。

  2. 把该账户自开户以来产生的所有附件资料扫描至桌面待办任务。